埃及政府外貿(mào)部(IndustryofForeignTradeDepartment)于2013年1月9日頒布《第92/2013號》行政法令,有關(guān)限制玩具與兒童謢理物品的鄰苯二甲酸鹽(phthalates)用量。
新的行政法令約束兒童護(hù)理物品與兒童玩具中的某些鄰苯二甲酸鹽及其衍生物的用量。新埃及標(biāo)準(zhǔn)《ES7562/2013》乃為此而頒布的。
外貿(mào)部給予制造商6個月通知期,從而讓他們的生產(chǎn)于期限屆滿前配合最新標(biāo)準(zhǔn)。上述規(guī)例已于2013年7月1日生效。
《ES7562/2013》標(biāo)準(zhǔn)等同《2005/84/EC》指令。
受約束的鄰苯二甲酸鹽類別與限制用量:
物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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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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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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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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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
(Di-Isononyl phthalate [DIN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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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55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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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玩具與物品中的濃度不可超過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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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所有可置入口中的玩具與兒童護(hù)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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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
(Di-Isodecyl phthalate [DID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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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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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Di-N-octly phthalate [DN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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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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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玩具與兒童護(hù)理物品中不可觸及的部件皆被視為不可置入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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