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口岸檢驗檢疫部門在查驗過程中,陸續(xù)發(fā)現個別批次的進口嬰幼兒乳制品沒有在進境前標注中文標簽,檢查人員依法對其進行退貨或銷毀處理。
國務院于今年6月20日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中明確要求,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中文標簽須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在境內加貼。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還要求,首次進口的乳品須提供符合我國相關標準的檢測報告和官方衛(wèi)生證書。檢測涵蓋致病菌、三聚氰胺以及重金屬等共計60余項,檢測報告必須與進口奶粉的生產日期和批次一一對應。
“與其他大多數進口食品包裝要求不同,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在入境前將經檢驗合格的中文標簽直接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而非簡單地將合格的中文標簽加貼在原標上?!睓z驗檢疫人員介紹,原裝進口奶粉所采用的奶粉罐雖然看上去與國內沒多大差別,但全部都是在國外生產、裝好以后并注明原產國才能順利進口。從而確保進口奶粉“原封不動”地進入流通領域讓消費者選購,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到國內分裝的行為將遭到禁止。